各位同学: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激励在校学生开拓国际视野,沙烨学长在我校设立“学院弘毅奖学金”,以表彰激励品学兼优、竞争参加优秀海外项目的在校学生。
根据《学院“弘毅奖学金”捐赠协议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度弘毅奖学金评审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名额及金额
1. 奖励对象:学院全日制在读的本科生(大一新生除外)。
2. 奖励名额:10人;
3. 奖励金额:25000元;
二、评审条件
申请“弘毅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 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表现突出;
3.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身心健康,热心公益,乐于奉献;
5. 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6. 评奖学年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30%及以上,且入学以来无挂科或重修。
7. 2016年暑期在国际顶尖高校(世界综合排名或专业排名前十)进行过2个月以上的学术研究,并取得显著成绩。
三、时间节点及要求
11月14日,评选通知送达相关院系及单位;
11月14日至11月21日,学生申请,院系审核,产生推荐人选并公示;
11月21日,推荐人选材料提交学生事务中心;
11月21日至11月25日,审核推荐材料;
11月下旬,评审并公示;
四、提交材料要求
请同学登陆affairs网站申请该奖学金项目,仅需在网上申请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即可,专用的申请表和汇总表请在该奖学金项目申请的下载材料中下载并填写提交。网站开放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零点至2016年11月20日23:59
请院系将材料汇总后统一提交,务必注意相关格式规范和要求:
(一)电子版材料
1. 弘毅奖学金推荐汇总表。将汇总表命名为:“姓名+弘毅奖学金推荐汇总表”;请按样表(不要改变表格格式)要求认真填写。
2. 弘毅奖学金专用申请表。将申请表命名为:“学号+学生姓名+弘毅奖学金申请表”;请按样表(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其中申请理由不少于400字)要求认真填写。
以上两项材料请打包并命名为“姓名+弘毅奖学金材料”。电子版材料提交至sa_naoce@163.com
(二)纸质版材料
1. 弘毅奖学金推荐汇总表,请统一按样表要求打印,不要改变表格格式;
2. 弘毅奖学金专用申请表,请统一按样表要求打印,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其中申请理由不少于400字;
3. 各类证明材料,
a.海外研修证明材料,需院系等相关负责单位盖章;并提供出入境证明。
b.相应的科研成绩成果清单、各类获奖证明和学生工作证明等材料(评选年度内,所有证明材料均需院系等相关负责单位盖章)。
以上纸质版材料交至木兰楼A203魏艺处。
所有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院系提交的截止时间均为11月18日下午17时。
五、其他要求
1. 根据协议,弘毅奖学金不可与其他支持海外游学的奖学金兼得。
2. 申请人须保证个人相关经历及材料的真实性。如有造假,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3.该奖学金需严格遵循材料提交截止时间要求,超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材料将记为不合格材料。
附件下载
链接:http://pan.baidu.com/s/1qY4IQug 密码:mmhi
be365体育平台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