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优秀学生培养工作,丰富优秀大学生培养模式和成长路径,引导和鼓励优秀大学生到基层建功立业,继续实施好优秀大学生暑期挂职锻炼工作,校团委将选派优秀在校生赴上海市浦东新区参加暑期挂职锻炼。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与条件
本次活动招募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大二及以上在校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符合具体岗位实际要求;
二、实习时间、地点
实习时间为2018年7月9日-2018年8月24日。
实习锻炼岗位包括机关事业类与企业类。其中:
1、机关事业类:面向各委办局、开发区、街镇等机关征集综合管理类实习岗位;
2、企业类:面向国有企业、总部机构、行业代表企业、园区孵化器、创业公司等企业征集专业技术类、创新创业类实习岗位。
具体岗位要求可参见《2018年浦东新区岗位统计表》(附件三)。
三、工作流程
1. 报名方式
将汇总表(附件一)的电子版(命名为“浦东新区实践锻炼_院系全称_姓名_汇总表”)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sjtugzdl2017@163.com,邮件名为“浦东新区实践锻炼_院系全称_姓名”。
如第一次报名2018年暑期实践锻炼项目,还需将报名表(附件二)的电子版(命名为“院系全称_姓名_报名表”)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sjtugzdl2017@163.com,纸质版(一式一份,研究生须经导师审核签字),即日起工作日交至逸夫楼305室张自东老师处。报名表(附件二)在2018年暑期实践锻炼选拔期间只需要提交一次,作为参与意向及导师意见确认,如后续再报名其他岗位,无需重复提交。
所有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提交截止时间均为6月8日(周五)17时。
2. 选拔流程
校团委将以审核报名表或现场面试的形式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四、相关事项
1. 各地挂职岗位会陆续发布,请各位同学结合自己实际情况报名,一旦获得学校推荐后,原则上不得退出或者更换挂职地区;
2. 实践锻炼期间自觉维护学校良好形象,保证出勤率,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向用人部门提出申请;
3. 参加实践锻炼的同学在活动结束后须提交实践鉴定和总结报告,并参与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和总结交流活动;
4. 由岗位所在单位进行工作指导和岗位带教;
5. 各用人单位分别提供工作日午餐,提供工作所需的设备和资源,并提供不低于400元/人/月的交通补贴;
6.实践结束后浦东新区区位出具高校优秀大学生暑期实践考核鉴定表,并对表现优异的大学生颁发优秀证书;
7. 学校为参加实践锻炼的同学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电 话:54742323-108
地 址:逸夫楼305团委办公室
附件:
1、《2018年学院优秀大学生赴上海市浦东新区暑期实践锻炼汇总表》
2、《2018年学院暑期实践锻炼报名意向表》
3、《2018年浦东新区岗位统计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fkLdNVnXJLG9Xjz3Runiw 密码:94e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