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届优秀本科生毕业生(留学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院关于印发继续开展评选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交学〔2019〕49)的要求,我院继续在2021届本科生毕业留学生中评选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届本科生毕业生(留学生)
二、评选人数
1人
三、评选条件
1、能够按规定在 2021 年准时毕业;
2、知华友华,对中国文化有深入理解;
3、遵纪守法,无受校纪校规处分等各类不适合参评本项荣誉的负面情况,遵守评选活动规则;
4、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成绩优秀,且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
5、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奖学金,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成绩显著;
6、积极参加学校各项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以及文体活动等,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7、如经审核发现材料作假,取消本次评审资格,并给予相应校纪校规处理。
四、评选办法
1、申请学生根据通知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学院将组织评选工作。
2、留学生服务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学院推荐材料,不接受学生个人申请材料。
3、对所上报不符合条件者,学校一旦否决,不允许增补。
4、考虑到目前来华留学生在校情况,本次评审方式采取材料评审(文字文件和ppt文件),学生不用到校参加答辩。
5、经评审,确定候选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五、材料提交
1、《学院优秀本科生毕业生(留学生)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填写,一式二份, 见附件 2);
2、《2021 届学院优秀本科生毕业生(留学生)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见附件 3);
3、成绩单(学院审核,加盖学院公章);
4、《2021 届优秀本科生毕业生“成长成才故事”及“个人风采展示”说明》(重要评审依据,见附件 4);
5、校级及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6、其他证明材料:
1)论文:
a)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及文章首页
b)论文录用通知或论文接收函,需指导老师签字
2) 专利或其他获奖材料复印件,学院审核并盖章;
2、请各位申请同学汇总好相关材料,将纸质版于4月27日(周二)16:00前提交至木兰楼A2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qxliang@sjtu.edu.cn。
联系人:梁晴雪
电 话:34206694
地 址:木兰楼A2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