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重
(1)学生撰写完成学位论文,经导师评阅并确认无误可送审后,学生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需认真核对,确保与盲审版学位论文一致)并上传盲审版学位论文(格式见“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送盲审印刷格式的统一要求”)。该版论文用于查重、抽检及专家评阅,上传前务必仔细检查(包括论文题目、关键词、摘要等),上传后无法撤销,请谨慎操作。若填写错误,论文需强制盲审。
(2)申请查重学生向教务办提交“be365体育平台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及送审导师同意函”(请点击下载)。三个工作日内学生可在系统中查询结果。
(3)工学第一学部及学院规定: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去除本人)不高于10%,凡高于10%的论文视为不合格,不予上学位会讨论。第二次查重仍不合格者,须认真修改论文,至少一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查重,原则上每位学生查重不超过三次。
2、抽检
(1)学生论文查重后,在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硕士及硕士专业学位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及评阅审核表”,导师、学科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研究生教务办审核。
(2)若同意送审,一至两个工作日后,学生在系统中进行学校论文盲审抽检并查看抽检结果;若不同意送审,学生需认真修改论文后方可申请二次查重。
(3)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内(寒假结束前)完成答辩。提前毕业或延期答辩者需强制盲审。强制盲审者,在系统中进行论文盲审抽检。若抽中,则学校派送盲审。若未抽中,则学院派送盲审。
抽中盲审或强制盲审的学生,抽检后将按照学校和学院盲审派送流程进行(春夏学期截止时间为夏季学期第3周周四,秋季学期截止时间为第17周周四)。
注:学位论文需要盲审者,盲审版学位论文送出两个工作日后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无需等待盲审返回。送审后未满一个月(不包括寒暑假,寒暑假时间以校历为准)且盲审结果未返回者,暂不受理其学位申请,暂不上报学历证书。
2、明审派送
(1)指定评阅专家:学科聘请两名副教授级以上(含副教授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担任评阅人,专业学位硕士须聘请一名校外专家担任评阅人。
(2)论文派送:答辩秘书进入系统,点击“明审论文派送”,派送给评阅专家。
(3)论文评审:评阅专家登录系统评阅,输入评阅意见并提交后,打印“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明审评价表”并签名。
(4)结果查询:学生自行登录系统,查看明审、盲审成绩及论文修改意见。
1、两份明审评价表返回后,学生方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2、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学生需以学院为第一单位,至少发表(或录用)一篇与学位论文主要内容相关的学院中外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查询网址:http://corejournal.lib.sjtu.edu.cn/),否则不得答辩。论文认定办法:学生第一作者计1篇;学生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计0.5篇;其他情况一概不计。
3、学生根据明审意见修改论文后,在系统中再次上传论文并提交答辩申请,同时在“我的学术论文”中录入已发表及已录用的学术论文,录入后将论文清单截图并打印,导师、学生签字。
4、答辩秘书录入答辩安排,包括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成员(专业学位硕士需邀请一至两名校外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
5、答辩秘书下载并打印答辩相关材料:学位申请表、硕士学位论文明审评价表两份、答辩决议书、答辩记录、表决票、费用审批表。
6、答辩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学生递交答辩申请纸质材料至研究生教务办审核。以下为答辩申请纸质材料清单:
(1)硕士学位申请表(答辩申请前,需按照表中顺序依次填写并核对信息: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著发表或录用等科研成果情况、统计篇数、承诺人签名、日期、对申请者的综合评价(思政教师或所在单位填写)、指导教师对学位论文的评价、论文明审专家是否同意答辩、答辩审批指导教师意见、学科或系所意见(学科负责人填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主席填写),日期不得颠倒,送研究生教务办审核)。
(2)系统中“我的学术论文”截图打印件(导师、学生签字);已发表的论文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首页复印件;已录用的论文提供录用通知原件;期刊名称在“学院中外文核心期刊查询系统”(查询网址:http://corejournal.lib.sjtu.edu.cn/)的截图打印件。三份材料按序装订在一起,论文按照截图中的顺序整理。未录用的论文无需提供。
(3)硕士学位论文明审评价表两份(需评阅专家签名,签在空白处)
(4)表决票(三张或五张,填写好硕士生姓名和答辩日期后送教务办盖章)
注:禁止未审批先答辩。
1、所在学科、团队或课题组聘请三或五名(不包括答辩秘书)中级职称以上(含具有硕士生培养资格的中级职称专家)的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必须由五名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其中一名为申请者所在单位以外的校外专家)。含专业学位硕士的学科、团队或课题组,答辩委员会需有一至两名具有相关行业实践经验的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级专家担任。研究生本人的导师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
2、答辩同意票数超过答辩委员会成员2/3者为答辩通过,建议授予硕士学位并提请所属学科及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否则为未通过。答辩同意票数未超过答辩委员会成员2/3者为答辩未通过,可在一年内(不超过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3、学生答辩通过后,务必及时将含签名的答辩决议书、原创性声明、使用授权书自行扫描并妥善保存扫描件以备归档用。
4、学生修改学位论文后,上传含签名的原创性声明、使用授权书及学位论文归档稿至系统。系统归档论文须与申请学位时提交的纸质版论文一致。上传之后不得退回修改,请谨慎操作。
5、学生上传完上述材料后,答辩秘书录入答辩结果。
6、学生答辩通过后,自答辩之日起30日内(寒暑假顺延)答辩秘书提交学位论文归档稿及学位申请材料至研究生教务办(并扫描除学位论文外的所有纸质材料留存备查),逾期不受理学生的毕业及学位申请。学位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论文一本(从系统中下载整本带条形码的纸质论文,封面上须填写清楚论文题目、学科专业、作者姓名、指导教师、答辩日期,摘要前附含签名的原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答辩秘书签字的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参考文献后附在读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2)填写完整的硕士学位申请表(装订成册)
(3)学生系统中“我的学术论文”截图打印件(导师、学生签字);已发表的论文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首页复印件;已录用的论文提供录用通知原件;期刊名称在“学院中外文核心期刊查询系统”(查询网址:http://corejournal.lib.sjtu.edu.cn/)的截图打印件。三份材料按序装订在一起,论文按照截图中的顺序整理
(4)答辩决议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答辩秘书签名)
(5)硕士学位论文明审评价表两份(需评阅专家签名)
(6)表决票(请点击下载,三张或五张)(靠左对齐,均匀粘在一张A4纸上)
(7)答辩记录(请点击下载,需答辩秘书签名)
(8)导师同意学位论文归档确认函(请点击下载)
注:在学院学位评定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完成答辩,在学位评定会召开前至少三个工作日完成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提交学位申请纸质材料之前,请将所有文件扫描留存电子文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