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您好!
接学校通知,2020年 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资助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0年1月1日及以后进入或2020年拟进入本市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且申报当年不满36周岁、人事关系在我校、全职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人员(不包括定向委培、现役军人等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中《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资助标准
(一)经评审入选“超博”计划的博士后人员,由上海市促进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按照每人每年15万元、共资助2年的标准予以资助。设站单位对获得此项资助的博士后人员,应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
(二)对“超博”计划申报当年度入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并符合本办法申报条件的博士后人员,经设站单位推荐,直接列入“超博”计划资助,由上海市促进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按照每人每年10万元、共资助2年的标准予以资助。
对先入选本市“超博”计划,再获国家“博新”计划资助的博士后,上海市促进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20万元。
三、申请材料
(一)电子版材料
1. 附件2《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日常经费资助申请表》
2. 附件3《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日常经费资助申请汇总表(流动站)》
3. 附件4《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日常经费资助科研情况汇总表》
电子版材料请于2020年8月20日前发送至人资办汪老师的邮箱(wang_lj@sjtu.edu.cn)。
(二)纸质材料
1. 附件2《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日常经费资助申请表》,1式2份。
2. 除《申请表》外,申请人还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身份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科阶段至今的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及所在学校出具当年可授予学位的证明。
(2)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职称证明复印件;近三年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课题、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3)博士导师推荐意见或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
上述材料纸质版提供复印件,1式2份;电子版须为原件扫描并上传到系统。
(4)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确定的本市高峰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海外高层次人才,其当年从国外招收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申报,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单位推荐时应在汇总表备注栏注明。
当年度入选国家“博新计划”的申请人,无需提供上述材料。
纸质版材料请于2020年8月26日前交至学院人资办(木兰楼A1015)。
附件:学院关于2020年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